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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交房产配套设施费应记什么科目?

编辑:南昌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6-22

答:企业发生的各项配套设施支出,应在"开发成本或生产成本--配套设施开发成本"科目进行核算,并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.对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、前期工程费、基础设施费、建筑安装工程费等支出,可直接记入各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的相应成本项目,并记入"开发成本或生产成本--配套设施开发成本"科目的借方和"银行存款"、"应付账款--应付工程款"等科目的贷方.对能有偿转让大配套设施分配的其他配套设施支出,应记入各大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的"配套设施费"项目,并记入"开发成本或生产成本--配套设施开发成本--××"科目的借方和"开发成本或生产成本--配套设施开发成本--××"科目的贷方.对能有偿转让大配套设施分配的开发间接费用,应记入各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的"开发间接费"项目,并记入"开发成本或生产成本--配套设施开发成本"科目的借方和"开发间接费用"科目的贷方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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